便攜式直流充電設備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便攜式直流充電設備,包括:交流充電接口,用于與現有的車輛充電用的交流充電樁連接;AC/DC變換器,與所述交流充電接口連接,用將所述交流充電接口輸出的交流電轉換為預定的直流電;直流充電槍,與所述AC/DC變換器連接,用于接入現有的車輛上的直流充電接口,將所述直流電輸出給車輛進行直流充電;其中所述直流充電槍的輸出功率一般不小于10KW;充電控制器,與所述交流充電接口、AC/DC變換器和直流充電槍分別連接,用于控制所述交流充電接口、AC/DC變換器和直流充電槍的工作狀態(tài)。本發(fā)明提供方案方便電動汽車車主充電且充電時間短。
【專利說明】
便攜式直流充電設備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電動汽車充電領域,特別涉及一種便攜式直流充電設備。
【背景技術】
[0002]目前,新能源汽車已經越來越流行,根據節(jié)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2012-2020年),到2020年,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生產能力達200萬輛、累計產銷量超過500萬輛,燃料電池汽車、車用氫能源產業(yè)與國際同步發(fā)展。充電設施建設與新能源汽車產銷規(guī)模相適應,根據“十三五”規(guī)劃,預計到2020年,集中式充換電站將增長到1.2萬座,分散式充電粧數量將增長100倍達到450萬個;集中式充換電站大部分采用大功率直流充電設備,一般功率在60KW以上,分散式充電粧一般采用交流充電粧,功率在7?42KW。
[0003]通常直流充電設備(或稱直流充電粧)其輸入直接接交流電網,輸出直流電壓;直流充電粧除了要實現交流粧的主要功能之外(如:人機交互,計量計費,支付及保護等功能),還要實現交流到直流的轉換,直流充電,可以大大縮短充電時間,其缺點是直流充電設備成本較高,在市場上分布要遠低于交流粧。因此,對用戶來說很難方便的找到直流充電設備。
[0004]與此同時,根據上述規(guī)劃可知,未來交流充電粧的分布密度要遠遠大于直流充電設備的分布密度,車主更容易找到交流充電粧進行充電。使用交流充電粧對電動汽車進行充電時,需要使用到車內的車載充電機對電動汽車進行充電。
[0005]交流充電粧的原理如附圖1所示,其輸入為交流電壓,輸出也為交流電壓;交流充電粧主要實現電動汽車充電時的人機交互界面,計量計費,支付及保護,由于成本較低,未來在市場上將廣泛存在,便于車主方便的找到并充電。其缺點由于汽車體積的限制,車載充電機功率一般功率較小,部分汽車的車載充電機功率只有2KW左右,一般充電時間長達8?16小時,很難滿足車主充電時間短的要求。
【發(fā)明內容】
[0006]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方便車主充電且充電時間短的便攜式直流充電設備。
[0007]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一種便攜式直流充電設備,包括:
交流充電接口,用于與現有的車輛充電用的交流充電粧連接;
AC/DC變換器,與所述交流充電接口連接,用將所述交流充電接口輸出的交流電轉換為預定的直流電;
直流充電槍,與所述AC/DC變換器連接,用于接入現有的車輛上的直流充電接口,將所述直流電輸出為車輛進行直流充電;其中所述直流充電槍的輸出功率不小于10KW;以及充電控制器,與所述交流充電接口、AC/DC變換器和直流充電槍分別連接,用于控制所述交流充電接口、AC/DC變換器和直流充電槍的工作狀態(tài)。
[0008]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交流充電接口為交流充電插座。
[0009]在一個實施例中,還包括顯示設備,與所述充電控制器連接,用于顯示充電信息。
[0010]在一個實施例中,還包括殼體,所述交流充電接口和直流充電槍設置在所述殼體側壁上,所述AC/DC變換器和充電控制器設置在所述殼體內。
[0011]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充電控制器由微處理器、微控制器、FPGA芯片或DSP芯片構成。
[0012]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殼體為長方體狀的殼體。
[0013]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
本發(fā)明提出一種便攜式直流充電設備,該便攜式直流充電設備的交流輸入可以直接接到市場上已有的交流充電粧輸出,這樣可以充分利用交流粧分布廣泛的優(yōu)點,便于車主尋找充電粧充電;同時,該便攜式直流充電設備的輸出功率一般不小于10KW,遠大于現有車載直流充電機的功率,相比車載充電機而言,可以大大縮短充電時間。
【附圖說明】
[OOM]圖1是現有的交流充電粧示意圖;
圖2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示出的便攜式電動汽車直流充電設備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5]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的詳細描述。但不應將此理解為本發(fā)明上述主題的范圍僅限于以下的實施例,凡基于本
【發(fā)明內容】
所實現的技術均屬于本發(fā)明的范圍。
[0016]本發(fā)明提出一種便攜式電動汽車直流充電設備,該便攜式直流充電設備的輸入可以直接接入到市場已有的交流充電粧,并把輸入其中的交流電轉換為直流電輸出,通過電動汽車上的直流充電插座對電動汽車進行充電;這樣可以充分利用交流粧分布廣泛的優(yōu)點,便于車主尋找充電粧充電;同時,該便攜式直流充電設備的輸出功率不小于10KW,遠大于現有車載直流充電機的功率,相比車載充電機而言,可以大大縮短充電時間。下面結合附圖具體說明本發(fā)明提供的便攜式直流充電設備。
[0017]如圖2所示,為本發(fā)明實施例示出的便攜式直流充電設備,包括交流充電接口、AC/DC變換器、直流充電槍和充電控制器。所述交流充電接口,用于與現有的車輛充電用的交流充電粧連接,該交流充電接口為便攜式直流充電設備的能量的輸入接口 ;所述AC/DC變換器,與所述交流充電接口連接,用將所述交流充電接口輸出的交流電轉換為預定的直流電;所述直流充電槍,與所述AC/DC變換器連接,用于接入現有的車輛上的直流充電接口,將所述直流電輸出為車輛進行直流充電;其中所述直流充電槍的輸出功率不小于10KW;所述充電控制器,與所述交流充電接口、AC/DC變換器和直流充電槍分別連接,用于控制所述交流充電接口、AC/DC變換器和直流充電槍的工作狀態(tài)。
[0018]具體的,參看圖2,所述交流充電接口為交流充電插座。所述直流充電槍與電動汽車上的直流充電插座連接。所述充電控制器(即圖2中的控制單元)由微處理器、微控制器、FPGA芯片或DSP芯片構成,也可以是其他邏輯電路等,對此不作限制。所述充電控制器實現與交流充電粧之間的交流控制引導信號和與車輛之間的直流控制引導信號的控制處理。
[0019]在另一個實施例中,繼續(xù)參看圖2,該設備還包括顯示設備(即圖2中的顯示模塊),與所述充電控制器連接,用于顯示充電信息,如充電時間,充電費用,充電量等數據的顯示,實現人機交互。具體可采用如LCD或LED顯示屏構成。
[0020]在一個實施例中,該設備還包括殼體(圖未不),所述殼體優(yōu)選為長方體狀的殼體,具體材質優(yōu)選絕緣材料,如塑料等。當然也可以是其他形狀,如圓柱體等等,對此不作限制。所述交流充電接口和直流充電槍設置在所述殼體側壁上,如設置在前后或左右側面上。所述AC/DC變換器和充電控制器設置在所述殼體內,如固定在殼體內壁或通過其他輔助安裝結構(如卡扣)或器件安裝于殼體內部。所述顯示設備優(yōu)選設置在殼體上表面。通過設置殼體,該設備可以隨時攜帶。該便攜式直流充電設備可以放在汽車后備箱中,因此車主對體積要求不高,功率可以做到1kw以上。
[0021]本發(fā)明充分利用交流充電粧分布廣泛的優(yōu)勢,提供一款便攜式直流充電設備,該便攜式直流充電設備可以快速接入現有的交流充電粧進行充電。且充分利用交流粧分布廣泛的優(yōu)點,便于車主尋找充電粧充電;同時,該便攜式直流充電設備的輸出功率不小于10KW,遠大于現有車載直流充電機的功率,相比車載充電機而言,可以大大縮短充電時間。
[0022]工作原理:用戶在充電時,將如圖1所示現有的交流充電粧的交流充電槍與圖2所示的便攜式直流充電設備上的交流充電插座連接。交流充電粧實現交流供電、計費支付等功能;便攜式充電粧提供交流到直流的電能轉換、實現與交流充電粧的控制引導以及與車輛的直流控制引導,對電動汽車進行充電。
[0023]本發(fā)明提出一種便攜式直流充電設備,該便攜式直流充電設備的交流輸入可以直接接到市場上已有的交流充電粧輸出,這樣可以充分利用交流粧分布廣泛的優(yōu)點;同時,該便攜式直流充電設備的功率遠大于車載直流充電機,相比車載充電機而言,可以大大縮短充電時間。經試驗一般在1.6~3.2小時,與現有長達8?16小時的充電時間相比,大大縮短了充電時間。
[0024]上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了詳細說明,但本發(fā)明并不限制于上述實施方式,在不脫離本申請的權利要求的精神和范圍情況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做出各種修改或改型。
【主權項】
1.一種便攜式直流充電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交流充電接口,用于與現有的車輛充電用的交流充電粧連接; AC/DC變換器,與所述交流充電接口連接,用將所述交流充電接口輸出的交流電轉換為預定的直流電; 直流充電槍,與所述AC/DC變換器連接,用于接入現有的車輛上的直流充電接口,將所述直流電輸出為車輛進行直流充電;其中所述直流充電槍的輸出功率不小于10KW;以及充電控制器,與所述交流充電接口、AC/DC變換器和直流充電槍分別連接,用于控制所述交流充電接口、AC/DC變換器和直流充電槍的工作狀態(tài)。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直流充電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交流充電接口為交流充電插座。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直流充電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顯示設備,與所述充電控制器連接,用于顯示充電信息。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便攜式直流充電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殼體,所述交流充電接口和直流充電槍設置在所述殼體側壁上,所述AC/DC變換器和充電控制器設置在所述殼體內。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便攜式直流充電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控制器由微處理器、微控制器、FPGA芯片或DSP芯片構成。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便攜式直流充電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為長方體狀的殼體。
【文檔編號】H02J7/02GK105958610SQ201610423910
【公開日】2016年9月21日
【申請日】2016年6月15日
【發(fā)明人】戴國峰
【申請人】深圳驛普樂氏科技有限公司